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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驻沪办 日期:2024-04-24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藏政办发〔2010〕104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沪办)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区内有关单位的委托,负责与有关省区市的联络工作。
(二)收集整理传递政务、经济信息,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负责与内地有关省区市的经济联络,协助区内有关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引进技术和人才等工作;协助自治区有关单位处理我区人员到上海务工、经商、办企业的有关事宜。
(三)负责我区过往人员的服务工作;为我区各单位在沪开展政务、业务等活动提供服务。
(四)负责安置在上海市等6个省市(沪、苏、皖、浙、闽、赣)的西藏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协助自治区教育厅办理内地办学的接待服务和协调等工作;协调办理自治区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宜。
(六)管理办事处系统国有资产,协助自治区有关单位对我区驻沪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七)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派驻上海的综合性办事机构,正厅级,下设办公室、经济信息联络处、接待处(医疗协调联络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等四个处室。沪办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1”,单位基本性质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1,444.72万元(上年结转39.2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9.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6.01万元、上年结转39.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6.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40、卫生健康支出4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5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444.72万元,同比增加12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3个部门项目,分别是招商引资项目、藏品入沪项目、办公大楼空调购置项目。其中:上年结转39.25万元,占2.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9.46万元,占96.9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6.01万元,占0.4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1,444.72万元,同比增加12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3个部门项目,分别是招商引资项目、藏品入沪项目、办公大楼空调购置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014.06万元,占70.2%;项目支出430.66万元(含上年结转39.25万元),占29.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4.72万元,同比增加125.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3个部门项目,分别是招商引资项目、藏品入沪项目、办公大楼空调购置项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399.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01万元、上年结转39.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6.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9.46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1,144.15万元增加255.31万元,主要原因:新增3个部门项目,分别是招商引资项目40万元、藏品入沪项目40万元、办公大楼空调购置项目23.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9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6.10万元,占79.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29万元,占12.8%;住房保障支出57.98万元,占4.14%;卫生健康支出46.09万元,占3.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2010301行政运行预算数为795.6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636.38万元增加159.28万元,提高25%。主要是其他工资福利增加,新增了高龄老人补助、公务接待费、第一书记安家费。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89.30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19.52万元增加69.78万元。主要是新增机构运行维护费、藏品入沪经费。
3.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数为231.14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176.62增加54.52万元,提高30.87%。主要是新增车辆购置项目、办公大楼空调购置项目。
4.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预算数64.96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78.22万元减少13.26万元,减少16.95%,主要是有结转资金,本年预算相应减少。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00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65.77万元减少28.77万元,减少43.7%,主要是本年退休人员减少。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33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62.24万元增加19.51%,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社保基数提高。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88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7.04万元增加1.84万元,提高26.1%,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社保基数提高。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7.21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29.95万元提高24.2%,主要原因是是人员工资变动,社保基数提高。
9.2210201住房公积金57.98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50.34万元增加了7.64万元,提高了13.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公积金基数提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4.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2.8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483.23(基本工资115.86万元、津贴补贴330.20万元、奖金37.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7.3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2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47万元(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29万元(个人取暖费4.51万元、煤油补贴0.28万元、加班补助6.41万元、休假探亲费27.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万元、住房公积金5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4万元(生活补助22.76万元、医疗费补助5.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8万元)。
公用经费151.2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3.53万元(办公费11.34万、手续费0.08万、电费8万、邮电费2.5万、差旅费31.32万、维修(护)费1万、公务接待费11.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其他交通费用5万、公务通讯补贴5.1万、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63万、食堂补助25万)、工会经费9.66万、车辆保险4万。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5万元,公车运行费 32.4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29.54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公务用车保有量8台。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截至2023年底实有车辆8台,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35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单位)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2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2.53万元,增长53.2 %。主要原因是项目中公务接待、差旅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费用移至此项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接待用途的车辆。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6个,其中基本支出13个,项目支出13个,资金1,444.72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2个,分别是(项目名称藏品入沪工作经费,资金40万元;离退处业务经费,资金64.96万元(不含结转数)),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4.4%。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