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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日期:2021-04-07
近日,西藏自治区发布《关于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 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今年,自治区将继续加大项目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力度,力争2021年通过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30万人以上,劳务收入达25亿元以上。
《意见》明确,各市地、各相关部门坚持将项目用工作为农牧民转移就业的重要通道,对在该区实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各市地、县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收集项目用工数量和缺工情况,提前做好对接,有计划地组织农牧民和农牧民的工程机械参与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该区劳务用工达到工程用工总量的45%以上。
同时,各市地、各相关部门要扩大“以工代赈”范围和规模,对极高海拔生态搬迁、乡村振兴、边境小康村建设、脱贫巩固等项目中的小型基础设施工程,按照规定纳入“以工代赈”模式实施,使农牧民通过参与项目建设获得报酬、增加收入。其中,4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继续交由具备条件的该区农牧民施工企业承建,确保施工企业中该区农牧民达到用工总量的80%以上。